臺南市立圖書館受理116年下半年度展覽申請
說明:
一、旨案受理申請之展覽場地為新總館六樓藝廊(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),為豐富讀者之圖書館文化體驗,鼓勵政府機關、學校等單位申請本館展覽場地,展出藝術、設計、文學、文化創意等作品。
二、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,受理116年7至12月之檔期申請。
三、申請方式:線上申請。請至本館官網下載申請須知並填寫申請表單及附件(https://reurl.cc/A6rEo3),上傳至雲端表單(https://reurl.cc/b9DkKE)。
四、展覽性質屬推廣閱讀、文化、藝術或音樂,或國際性、學術性或教育性之文化交流等,且屬非營利性或本市所屬機關學校主辦之活動等,得依本館場地使用收費管理辦法,經本館審核後,免收或減收場地使用費。
五、其他相關注意事項,請參考「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展覽場地申請須知」(https://reurl.cc/A6rEo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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