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「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」

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檢送「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」,敬請協助踴躍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與各項活動,以提供相關團體舞臺及表演機會,請查照。

按旨揭會議,有關「傳統表演藝術的現況與發展策略」報告案,主席蘇院長裁示「增加演出機會及其他措施:請各部會共同合作提供舞台及表演機會,舉辦相關活動時,多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隊參與,增加團隊演出機會及曝光度」。


說明: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8月4日傳藝綜字第1112007132號函暨行政院111年5月18日召開之「行政院文化會報第6次會議」決議事項辦理。

 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