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」
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檢送「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」,敬請協助踴躍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與各項活動,以提供相關團體舞臺及表演機會,請查照。
按旨揭會議,有關「傳統表演藝術的現況與發展策略」報告案,主席蘇院長裁示「增加演出機會及其他措施:請各部會共同合作提供舞台及表演機會,舉辦相關活動時,多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隊參與,增加團隊演出機會及曝光度」。
說明: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8月4日傳藝綜字第1112007132號函暨行政院111年5月18日召開之「行政院文化會報第6次會議」決議事項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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